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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合肥市庐阳区杏林职业培训学校组织开展2025年11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报名通知

2025-9-25   阅读数:259

关于合肥市庐阳区杏林职业培训学校组织开展2025年11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报名通知

 

各相关企业、相关考生:

       根据安徽省技能人才管理服务中心《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全省统考试点工作的通知》(皖技管服〔20224号)精神,现我校计划于202511月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现就该批次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试的相关报名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工种及等级

医疗护理员(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

健康管理师(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

营养师(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

养老护理员(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

健康照护师(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

保育员(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

育婴员(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

老年人能力评估师(三级/高级工

二、报名条件(参照《国家职业标准编制技术规程2023版》的申报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五级/初级工:

(1)年满16周岁,拟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2)年满16周岁,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3年。

(3)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或中等及以上职业院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具备报名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0年。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4年。

(3)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初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4)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及以上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5)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并取得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        专业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6)取得经评估论证的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二级/技师: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

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

(2)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初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并在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3)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中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4)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2年。

(5)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满2年的技师学院预备技师班、技师班学生。

、收费标准

职业(工种)

理论知识

实操技能

综合评审

等级

医疗护理员

80/人

160/人

--

五级

医疗护理员

100/人

180/人

--

四级

医疗护理员

120/人

240/人

--

三级

健康照护师

80/人

160/人

--

五级

健康照护师

100/人

180/人

--

四级

健康照护师

120/人

240/人

--

三级

健康管理师

120/人

240/人

--

三级

健康管理师

120/人

240/人

400元/人

营养师

120/人

240/人

--

三级

营养师

120/人

240/人

400元/人

养老护理员

80/人

160/人

--

五级

养老护理员

100/人

180/人

--

四级

养老护理员

120/人

240/人

--

三级

保育员

80/人

160/人

--

五级

保育员

100/人

180/人

--

四级

保育员

120/人

240/人

--

三级

育婴员

80/人

160/人

--

五级

育婴员

100/人

180/人

--

四级

育婴员

120/人

240/人

--

三级

老年人能力评估师

120/人

240/人

--

三级

 

、报名流程

(一)报名时间分别为:

11月5日考试2025年9月25日至2025年10月27日

11月8-9日考试2025年10月1日至2025年10月28日    

11月14-15日考试2025年10月5日至2025年11月4日

11月22-24日考试2025年10月10日至2025年11月12日

11月26日考试:2025年10月15日至2025年11月15日

11月29-30日考试:2025年10月18日至2025年11月18日

(二)报名方式:

1、线上:固话:0551-69130965

手机:17855133909(微信同号)

2、线下:合肥市蜀山区淠河路10号杏林职业培训学校。

(三)联系方式:固话:0551-69130965

手机:17674709141(微信同号)

(四)申报材料

1、报名登记表;  

2、身份证正反面;

3、学历证书;    

4、工作证明;

5、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62寸白底证件照;

7、个人所有参保证明(以工龄报名需提供至少累计10年的社保缴纳记录);             

、评价流程

(一)评价依据:《国家职业标准》。

(二)评价科目:理论知识考核+技能考核+综合评审。

(三)考评方式:理论知识考核:机考

          技能考核:机考或情景模拟

          综合评审:论文答辩

(四)考试时间:2025年11月5日

                          2025年11月8-9日

                          2025年11月14-15日

                          2025年11月22-24日

                          2025年11月26日

                          2025年11月29-30日

(五)评价规章制度

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按照统一标准、统一命题、统一考务管理、统一阅卷和统一证书核发的原则组织实施。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办公室组织成立相关职业(工种)的考评小组,负责相关职业(工种)现场考核、阅卷评分以及操作考试等工作。考评期间将派遣内部质量督导员对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评工作进行质量督导。

、评价机构内部督导电话和所在市人社部门监督电话

评价机构内部督导电话:0551-69130965。

合肥市人社部门督导电话:0551-62729860。

七、其它需要告知的事项

在组织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实施过程中,明确并落实考务管理、质量督导责任,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加强对考试资料的安全保密工作,落实专人负责,杜绝泄密、失密事件发生。一旦发现泄密行为,要按有关规定和程序严肃查处。要严格按照规定组织认定工作,对违反规定、暗箱操作、徇私舞弊经查实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认定工作中有关问题,及时与机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办公室咨询和反映。


附件: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个人审核申报表

 

合肥市庐阳区杏林职业培训学校

                2025年9月25日

 

初审l汝露

复审l方瑞

终审l孙恒

附件: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个人审核申报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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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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