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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根据《安徽省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驾驭实施办法》、《安徽省药学专业继续教育学分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现就2015年度药学专业初级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安排如下:
一 培训对象
全是已取得药学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要是、中药师、药士、中药士)的且未取得2015年继续教育学分的人员
二 培训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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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名称 |
课程性质 |
学时 |
针对专业 |
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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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道德与医药伦理》 |
必修科目 |
5 |
药学 |
初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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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制剂技术》----专题:药物制剂的进展与药学发展 |
必修科目 |
5 |
药学 |
初级 |
|
《药源性疾病与合理用药》 |
必修科目 |
5 |
药学 |
初级 |
三 培训时间
上午9:30点—12点30上课,下午2:30点—5:30点上课,晚上7:00—9:30点上课,培训结束后考试
四 报名材料
报名时,请携带身份证、药学专业技术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免冠二寸彩色照片一张。
五 报名地点:
合肥市庐阳区阜阳路466号城改美景人家合肥市庐阳区杏林职业培训学校(安徽中医药高专合肥工作站)
联系电话 0551-65118682,监督电话:0553--3856151
六培训地点
具体事项在报名时通知
七 收费标准:
根据省物价局《安徽省物价局关于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收费标准的函》初级班培训费120元/人(不含证书费、教材费,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八 其他
(一)安徽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时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认定的首批全省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施教基地之一,承担全省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二)根据《安徽省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安徽省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分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药学初级专业技术人员每年不需参加继续教育学习,修满必修学分5学分。继续教育将作为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聘用、职称晋升的必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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